以前的旧社会,让人回忆起来往往都是苦难比快乐多,当时社会流传着一首民谣:“农民头上三把刀,租子重,利息高,苛捐杂税如牛毛;农民面前三条路,逃荒,讨米、坐监牢......”只有亲身经历过的农民才能真切地体会到 ...
以前的旧社会,让人回忆起来往往都是苦难比快乐多,当时社会流传着一首民谣:“农民头上三把刀,租子重,利息高,苛捐杂税如牛毛;农民面前三条路,逃荒,讨米、坐监牢......”只有亲身经历过的农民才能真切地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苦难。 高利贷,始于原始社会末期,顾名思义就是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民间贷款。利率通常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在旧社会,利率、时间完全由地主自由决定,在农民自愿或不自愿的情况下作出的口头承诺,还不上就以田地来抵押。 连南的富瑶中有些就是靠高利贷起家的,瑶民约有半数以上是缺粮的,加上"搞是非","食人命",贫困愈多,借贷和典田(典当田地)则更为普遍。借贷多是借谷的,以连南南岗排为例,解放前借一担谷的本,要还二担谷的利,甚至一本三利、四利至十五利等,因此有人负债过重,把田典与连水排的不少。解放前三年,唐四母亲借了唐庇贷(村长)两条狗(因迷信事情要用),价值六十多斤谷,三年后就要还十三担谷(本利共计)。1951年四月,唐庇贷借了人民币十二万元(折合稻谷约140司斤)给里八洞某家,订定到年底就要还80斤猪肉。 瑶族内部的剥削远不及汉族地主和汉商对瑶族高利贷的剥削残酷。如连南火烧排只有300户,在1946年因痢疫流行,死亡二百余人,遂向汉族地主借贷,当年交回本利就达三千多担,还了三年尚未还清,其中有一瑶民叫卖武田先生公,当时死了两个儿子,借了汉族25担谷,秋收后要还75担谷,不得不把自己所有的几亩田地都卖掉。 高利贷剥削尤其惨重的是汉商,在瑶区的汉商是以商业形式的封建性高利贷剥削者,他们利用瑶民不会贸易与嗜好饮酒的弱点,经营酒业为主,以卖豆腐、盐、香、纸、炮竹、针线为副。南岗排在解放前约有汉商六十余家,后来只存有14家(卖酒的约有五家);三排人口不过千多人,解放前而有三十余家酒铺,后约存十余家。他们卖酒的价钱特别贵,一斤米可制水酒三斤,现卖一斤米一斤酒,赊账二斤或三斤米一斤酒。豆腐现卖一斤米四块,赊账一斤米一块。因为瑶民谷米少,很少储藏,故多赊账,到每年十月收割后还账,往往每年收割后将谷子全部还给汉商还不够。还不清之数则算借款,利息一本一利。进行高利贷的剥削,又利用瑶民好"搞是非",搞起是非来大饮大食的弱点,勾结烂瑶和上层瑶老挑弄是非,以推销其商品,故汉商在瑶区,实系以商业形式的封建性高利贷剥削者,而且这班汉商部分是在汉区内犯了法的二流子,逃避到瑶区内去经商,所以那些汉商在反动政府时代,便是反动政府在瑶区统治瑶人的代理人,在解放前后与匪特勾结,带引和招呼匪特在瑶区内活动。 纵观连南旧社会农村高利贷的的行为,就好似一颗毒瘤,一旦背上了高利贷,如同深陷烂泥潭,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1950年至1952年,县人民政府对瑶族地区的困难户,发放救济钱、粮、物,解决了发展生产和维持生活的问题,在汉区也由国家银行开始发放生产和生活低息贷款,民间借贷逐步减少。 1953年1月,连南瑶族自治区(县)成立,随着设置人民银行机构,并在寨岗,大掌、白芒、南岗等区公所中心设立营业所,开展存贷款服务。1954年以后,又在瑶汉区乡普遍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群众资金互助组织,扩大了农村借贷活动。 长按关注公众号 带你了解更多连南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