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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地区因醉驾被刑拘的第一人在连南公开审理并被判罚2个月。

报料王 2011-5-20 23: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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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清远地区因醉驾被刑拘的第一人,46岁的四川司机王某某被广东连南县检察院以 “危险驾驶罪” 起诉。2011年5月18日,广东连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 “危险驾驶罪” 判处王某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广东清远地区审理判决的首例 “醉驾入刑” 案件。


       2011年5月12日18时许,王某某醉酒驾驶粤CWR198号小客车行至广东连南县三江镇府前路口时,被广东连南县公安局城镇交警的警察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王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高达229毫克,接近醉驾标准近三倍。


      法院认为,王某某身为驾驶员,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 “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 “危险驾驶罪”,鉴于王某某初犯、有悔意,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非儿戏,违法当受罚。法院表示希望通过法律的严惩为广大驾驶人员敲响警钟,引以为戒。为避免他人和自己悲剧的发生,司机朋友切记 “开车莫饮酒、酒后勿驾车”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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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儿戏,违法当受罚
2011-5-20 23:52:39
又一个2B 人。。。诶
2011-5-21 00:52:40
真该罚!发生在一般人都认为执法比较宽松的小县城里,警示作用更大
2011-5-21 00:56:30
现在 “醉驾入刑”  了,很多驾驶人并不是不知道酒后驾驶是违法的,但为什么还是有人以身试一下法呢?
2011-5-21 01:21:47
   嗯。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酒后不要开车。
2011-5-21 08:53:22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011-5-21 09:02:27
终于还是出现醉酒驾车判罚的第一个人了
2011-5-21 13:10:20
恐怖恐怖,好在那次喝多了,只骑了一小会儿自行车。
2011-5-22 00:10:11
你知道吗?连南在线第一个线上选美活动是我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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