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群众对该班长拳打脚踢,不一会便伤重毙命,后被拉到一偏僻的荒山,丢落在深不见底的深洞中,以消尸灭迹......
作者:罗昆烈(1930-2009) 四、著名的古代铁矿业与近代的铸造业 《唐书、地理志》记载:阳山有铁。距今1100--1400年间的唐朝时期,阳山县是全国四大铁矿基地之一。阳山县的主要铁矿产地有二:一是白莲乡、二是寨岗乡。寨岗乡的铁屎坪与回龙两地,至今仍遗存冶炼过的大量铁矿残渣,其中回龙的冶铁主要遗址长约2000米,宽约1500米,遗存的铁矿渣表露层厚度1米----5米。铁屎坪铁矿遗址的范围更为宏大,纵横约2公里左右,其中主要矿渣遗址的表露层厚约7米,宽达800平方米。故老相传,回龙当时有采矿、冶炼工人约2000人,商业亦为之繁荣,于回龙村曾有一条专营商业的"金花街",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盛况。在废弃的矿渣堆中,随处可见遗存下来的"唐砖宋瓦",由这些实物可以判断,唐、宋年间,这里的铁矿业相当繁荣发达。迫至明朝,据《明太祖实录》记载,以及中大教授徐俊鸣研究,洪武7年(一三七四年)于阳山置铁冶所。年产生铁70万斤,约占全国总产量(约900万斤)的8%,由此可知,当时铁矿业仍颇兴盛。明转清朝后,才逐渐式微。 清朝道光年间(一八四○年前后),寨南区称架村的韩太和利用当地优质铁矿资源,创办锅厂,铸造民用铁锅、铁鼎。停办后,于咸丰年间(1851-----1861年)转由韩金城接办,后又于光绪年间(1875-----1908年)由寨南石径村潘敬记接办,命名为"永生牌",因经营有方,遂迭获厚利,乃用盈利购买良田三百多担租,一跃成为当地著名富豪。迫至民国二十年前后,该锅厂转让给寨岗石坑崀村人罗石清经营,命名为"和利隆"。于抗日战争初期,罗石清因其他突变原因破产,锅厂亦随之倒闭。解放后,由阳山县寨岗供销社继续经营,后转由我县寨岗、寨南区供销社分别经营,一九七八年由木炭炉改为电炉生产,因技术不过关,于一九七九年停办。自清朝道光年间创办锅厂以来,历时一百四十年间,锅厂虽屡经易手,但民用铁锅、铁鼎的铸造业经久不衰,产品驰名远近。究其原因,是当地铁质优良,所铸造的铁锅、铁鼎具有壳薄、光滑、耐用和极少砂眼等优点,成为市场上罕见的优质产品,颇受群众欢迎,产品常供不应求,畅销广东、湖南、广西、江西等省内外。
五、著名遐弥的文人曾庆襄和连阳四县头号财主罗五合 曾庆襄,寨岗社墩三角塘村人。家庭小康,自幼聪颖,勤于学习,生于清代道光﹣﹣咸丰年间。同治三年(一八六四年)岁贡生,同治六年举人。因文名卓著,于同治六年被聘为阳山县韩山书院教谕,续被聘为和平县书院训导。后回家埋头著作,著有《养志山房诗文集》、《江河图考》、《春秋评说》等书,为当时闻名遐弥的文人。 罗五合。原名鸿文,字俊鸿。寨岗石坑崀村人,在其兄弟辈中排行第五,故世人皆以"罗五合"称之。生年时代与曾庆襄相同。罗五合原业手工裁缝,家业小康,但由于善于理财,家业遂日益昌盛,其长子罗传典,孙罗家佛相继承业,家业遂大昌盛,一跃而成为连阳地区的首富。于清朝光绪至抗日战争约一百余年间,延绵三代,历久不衰,均以善以理财而著名于世。其最鼎盛时期,仅田租一项每年收入稻谷七千余担,抗战末期始渐趋衰落。 罗五合次子罗传皋是清朝光绪年间廪生,娶曾庆襄之女为妻,生子4人,皆以聪颖著名于世。长子罗家德是清朝光绪年间廪生,曾任广西桂林县知事,次子罗家佛以善于理财著名,三子罗侨华,字彦香,是清朝光绪年间邑痒生,四子罗荣华,字信初,为当时著名律师,曾任连县法院"推事"多年。
六、二所、军洞、爱民、阳爱的演变和连县与阳山的地界纠纷 明朝建立后,采纳三国时代魏武帝屯田制与唐朝府兵制的遗意,加以损益,实行"卫、所"制。实际上这是有事执戈,无事务农的"兵农合一"的制度。大概兵额达5600人称"卫",兵额达1120人称"千户所",兵额达120人称"百户所"。在原属阳山县境内的要冲之地共设立3个"百户所";一在今阳山县黎埠墟附近的"枫化林"称"一所";一在今我县寨岗镇阳爱乡称"二所";一在今阳山县七拱墟附近称"三所"。现阳爱乡内仍有"二所"村的名称,是当时"百户所"的指挥机关所在地,后由官衙名称而演变为自然村的名称。各"卫、所"分属各省的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由中央五军都督府分别管辖。当时"二所"除在今阳爱地区执行军事任务(主要是防卫南岗等地区排瑶的"叛乱")和在当地"屯田"务农外,还管辖高滩营汛、铁坑汛、东芒汛、马槽屯汛、营汛、烟墩汛等哨所。据现今阳爱、金光居民的梁、蒋等姓的族谱记载,于明朝洪武二十四年(一三九一年)梁、颜、班、蒋、邓、莫(俗称"五骑六姓","骑"是"骑都尉",是下级军官的荣誉封号,莫姓是马伕)奉命来阳爱屯田,他们原籍是珠江三角洲的南、番、顺人民,自到"二所"屯田后,因其本身身份是军人,可以子承父业,且因当时该处地区居民很少,包括现今官坑、石坑崀、金光、成头冲一带均杳无人烟,杂草丛生,他们凭借军人特权,可以免纳国家粮税,易于谋生,所以就定居下来,成为最先到达该地区居住的主要居民。明朝中叶以后,"卫所"制逐渐松驰隳坏,"二所"的屯田兵亦随之而成为实际的农民。因其在"阳爱"的主要聚居地环滁皆山,中有一平坦之地,似若山中之洞地,因其居民名誉上具有军人身份,故习称其地为"军垌",后因"垌"字谐为"洞",久而久之就称为"军洞"。解放前,该地属连县九陂下水乡第六保(阳山县的一、三所亦属连县管辖的"飞地",该保所辖范围,除现今阳爱乡外,还包括现今金光乡的梁屋、颜屋两自然村和官坑乡的颜屋、梁屋两自然村。解放后,为了便于管理,曾单独成立为"爱民乡"。一九五○四年五月间在调整县界时,连、阳两县已议妥将"阳爱"划归阳山县管辖。但当时干部、群众囿于历史上长期归属连县管辖的偏见,疑虑划归阳山县后会受到歧视,普遍持反对态度,经说服无效后,只好作罢。迫至一九五一年冬、乘"土改"的东风,始将"阳爱"划归阳山,将"爱民"乡改为"阳爱"乡,含有"阳山县爱护"之意。 民国十九年(一九二○年)因成头冲乡马槽屯村的户口编报问题,连、阳两县对该村居民的归属问题发生争执。连县认为成头冲的马槽屯和官坑的酒楼等地于明、清朝代早已明确是归属营汛的军事防地,是直接归属连县管辖的地区;阳山县则认为依据连、阳两县县志的地图划界,两县的分界线已明确以水竹塘村的分水岭为界,因历史习惯,除"阳爱"属连县管辖外,其他地区和居民历史上一向归属阳山县管辖,自应不宜变更。当时两县曾派员到实地会勘,因各执一词而无法解决。民国二十四年(一九三五年)十月九日省县市勘界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决将现今寨岗的成头冲、石坑崀、金光、官坑4个乡划归连县管辖(当时4个乡属寨岗第二保),次年两县代表及上述4个乡代表在阳爱的班屋祠堂举行谈判,亦因各执一词,无法解决。迨至民国二十七年(一九三八年)四月八日,第二区行政督察公署专员英雄、连县县长黄仁宇、阳山县县长关玉庭,会同省视察员魏乐思到实地会勘。当时连县派出武装部队一连人,携带界碑,准备用武力强行划界,消息传出后,社会舆论哗然,被划入连县的各乡群众,因历史习惯长期以来属阳山管辖,更害怕改属连县后,在征兵、纳税、征粮等方面受到歧视性的加重盘剥,故对此事持激烈的反对态度,甚至准备以武力对抗,家家户户都进行备战,除主力队伍配备轻机、各式步枪、手枪、手榴弹等较先进武器外,还普遍动用旧式的鸟枪、土炮(俗称"狗仔炮")和大刀、木棍等冷武器。当日上午十时许,连县县长黄仁宇,九陂下水乡乡长潘允尧、副乡长邓孔圣(邓怀民)率领武装二、三十人,携带界碑行至金光乡准备强行划界时,受到寨岗第二保保长李九安率领的武装乡民数十人的包围,当时双方短兵相接。黄仁宇、潘允尧等人给武装乡民用手枪顶住胸口,流血事件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幸有人从旁调解,先由连县方面先放武器,双方再行协商解决争端。当日下午在专员莫雄的调解下,议决暂时维持现状,一场划界风波始暂告平息。后来继任第二行政督察专员马耐园虽仍坚持原定强行划界方案,但卒因当地群众仍持激烈反对态度,害怕会造成流血事件,始终不敢用武力解决,只作为悬案,不了了之。 于一九五二年一月间(农历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中旬),乘土改工作队进驻之机,再次确定将阳爱划入阳山县管辖,当地居民因历史上长期以来属连县管辖,不习惯划入阳山,多数持反对态度,曾任国民党九陂乡长的蒋发,惯匪蒋波,等少数坏人乘机挑拨,至使事态发展更其严重,在此期间,曾发生二、三百名基本群众围攻驻在阳爱小学的工作队事件。于是,为使划界工作能顺利进行,连、阳两县联合采取果断的强制行动,曾先后拘留了对群众有一定影响而又持反对态度的群众一百五十多人,但除处决混入群众中的反革命分子蒋波、梁盈外,其余皆教育释放。划界工作逐告完成。
七、解放战争期间一次自发性的大规模的群众性的反征兵斗争 农历一九四七年冬,在将近春节期间,国民党连县县府派一个连武装队伍进驻官坑的梁屋(当时属连县管辖),借"征兵"为名,向群众敲榨勒索,把被强拉去当"兵"的人做人质,胁逼其家属付出"赎金"后才释放,否则就要强拉去当"兵"。一时间,弄得人心惶惶,鸡犬不宁。群众对国民党政府这一卑劣行径早已积恨难平,怨声载道。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一九四八年二月二日)是寨岗墟日,石坑崀村农民罗汝运,年近五十,于赴墟回家途中,在官坑村分路口的路上,时已将近中午,被突然从官坑梁屋出来的国民党兵众十余人捆绑押回梁屋扣押。消息传出后,有如火山爆发,原已积压在群众心头上的怒火顿时爆出来,立即有人自动在石坑崀、金光一带敲响铜锣警号声,迅速聚集起千余名群众,有的人手持长、短枪支,有的人手持大刀、木棍等冷武器,飞快地向国民党一连人的驻地涌去,包围并抓到该连连长后,除当场将被强行捆押的罗汝运和其他数名被押的无辜群众释放外,并将亲手捆绑罗汝运的一名国民党武装部队班长拉出来,愤怒的群众对该班长拳打脚踢,不一会便伤重毙命,后被拉到一偏僻的荒山,丢落在深不见底的深洞中,以消尸灭迹。国民党常备队连长在愤怒的群众面前,吓得面如土色,全身蜷缩颤抖,不断哈腰点头,表示认错。下午3时许,寨岗乡长罗穗生前来调解,由该连长写了一份"擅权越界无理捕人"的认错书,并注明全连官兵、武器并无损失,由寨岗乡长罗穗生、阳爱绅士班亚聪等人作为见证人。事件至此才告平息。该连人亦立即灰溜溜开回连县。经过此一事件后,震动很大,国民党政府当局慑于众怒难犯,不但不敢追究责任,并在今后整个解放战争期间,再也不敢派兵到阳爱、官坑、石坑崀等地强行"拉兵"。 关注公众号 带你了解更多连南历史 |